關於聖橋-專利商標事務所。人民與政府之間,神聖溝通的橋樑,聖橋商標事務所成立於民國七十年,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專攻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並擁有超過42年的專利商標註冊實務經驗,我們已成功協助客戶處理超過數萬筆專利商標申請案件,累積豐富經驗,曾擔任國內及國外多家知名廠商、上市上櫃公司的長期顧問,也擔任過台南縣市圖書文具公會的顧問。能夠快速掌握客戶需求並提供高效解決方案,聖橋秉持「一通電話,專程服務」的態度,隨時為客戶提供商標專利註冊服務,作為智慧財產權領域中的「政府與人民神聖溝通的橋樑」。

台灣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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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商標有幾種類別呢?
一、商標
商標是用來辨識不同業者的商標和服務來源的標誌。根據商標法第18條的規定,商標可以是文字、圖形、記號、顏色、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者是這些元素的組合。

二、證明標章
標章權人使用標章的目的是為了證明他人的商品或服務具有特定的品質、精密度、原料、製造方法、產地或其他相關事項,同時也是用來與未經證明的商品或服務做出區別的標誌。例如,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SGS質量管理系統證明標章。

三、團體商標
具備法人資格的公會、協會或其他組織,使用標識來指示其會員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並以此區別於非該組織會員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例如,台灣安全高品質農業推廣協會即是這樣一個團體。  

四、團體標章
具有法人資格的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使用標章來表彰其會員的會籍。例如,國際扶輪社使用標章來表彰美商.國際扶輪社的組織以及其會員的會籍。

台灣商標使用規定 
一、商標申請時的建議是應該按照商標的實際使用方式進行申請,不應該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
二、如果商標在連續三年內未被使用或未按照法定要求進行適當使用,則可能面臨被廢止(撤銷)的風險。
三、建議將商標的文字部分和圖形部分分開進行申請,因為這樣審查結果互不影響,且在實際使用時具有更高的靈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