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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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保護主義,泰國不是尼斯協定的締約國,但採尼斯分類第11版作為審查商品規格的指南。因此,部分尼斯分類下的商品和服務在泰國不能被接受而需進行細化。接受一案多類,但一案多類申請如遇在先商標的阻擋,無法進行分割申請。可註冊為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名稱、圖形、顏色、三維標誌、顏色組合、標語、聲音等,其中,顏色組合在申請註冊時需要滿足特定的要求。
若申請人不在泰國居住,需委託泰國的代理人辦理。商標申請所需的基本資料為:
1.商標圖樣。
2.指定類別及商品/服務項目。
3.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4.公證的委任書。
5.若聲明優先權,須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及對應的泰語翻譯文件。
申請註冊越南商標的主要流程為:申請→審查→公告→核准→發證。申請遞交後約1周受理。
審查員將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要求和分類信息是否符合規定;實質審查包括對商標顯著性、是否違反禁註禁用條款和是否與在先商標形成衝突的審查。審查不能通過的將會下發駁回通知書並要求申請人在駁回通知書載明的時限內予以答覆,實質審查通過的,將會被安排公告。
審查通過的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60天為異議期,任何利益關係人或在先權利人均可提出異議,提異議的理由主要有:
1.與在先商標衝突。
2.商標具有描述性。
3.商標缺乏顯著性。
4.商標具有不良影響。
5.惡意搶註。
6.著名商標
7.與在先其他權利衝突,如:商號權、設計、版權、人名等。
8.通用名稱。
9.地理標示。
10.未經授權使用的標誌、徽章。
公告期內無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商標將會被核准註冊。順利的情況下,泰國商標註冊需要2年左右;如不順利,中途遇到異議或駁回,時間將會有所延長。
*泰國商標辦理轉讓時,要對轉讓協議進行公證
*泰國商標對於新申請或者延展申請有加速審查制度(需符合條件)。
若申請人不在泰國居住,需委託泰國的代理人辦理。商標申請所需的基本資料為:
1.商標圖樣。
2.指定類別及商品/服務項目。
3.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4.公證的委任書。
5.若聲明優先權,須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及對應的泰語翻譯文件。
申請註冊越南商標的主要流程為:申請→審查→公告→核准→發證。申請遞交後約1周受理。
審查員將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要求和分類信息是否符合規定;實質審查包括對商標顯著性、是否違反禁註禁用條款和是否與在先商標形成衝突的審查。審查不能通過的將會下發駁回通知書並要求申請人在駁回通知書載明的時限內予以答覆,實質審查通過的,將會被安排公告。
審查通過的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60天為異議期,任何利益關係人或在先權利人均可提出異議,提異議的理由主要有:
1.與在先商標衝突。
2.商標具有描述性。
3.商標缺乏顯著性。
4.商標具有不良影響。
5.惡意搶註。
6.著名商標
7.與在先其他權利衝突,如:商號權、設計、版權、人名等。
8.通用名稱。
9.地理標示。
10.未經授權使用的標誌、徽章。
公告期內無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商標將會被核准註冊。順利的情況下,泰國商標註冊需要2年左右;如不順利,中途遇到異議或駁回,時間將會有所延長。
*泰國商標辦理轉讓時,要對轉讓協議進行公證
*泰國商標對於新申請或者延展申請有加速審查制度(需符合條件)。